多部门刚公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就有上市银行率先尝鲜新型资本补充工具。 4月6日,哈尔滨银行(06138,HK)发布公告称,拟发行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资本补充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该行其他一级资本。公司董事会已于3月28日审议通过此发债计划,有待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 对于刚刚撤回A股上市申请的哈尔滨银行而言,此次迅速推出一级资本补充计划,无疑是另辟蹊径的“补血”之举。 发行规模不超过150亿元 哈尔滨银行公布的发行方案显示,本次拟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为该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人民币150亿元),将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此方案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 值得一提的是,与商业银行此前经常发行的二级资本债有固定期限不同,哈尔滨银行拟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基础期限不少于5年,且在该行行使赎回权前无固定到期日。 在债券利率方面,哈尔滨银行表示采取可分阶段调整的票面利率,结合政策法规、市场状况、投资者需求和公司具体情况等因素,通过市场定价方式确定。在一个利息利率调整期内以约定的相同票面利率支付利息,随后每隔一定时期重置一次。 此外,对于本次资本补充债券持有人来说,支付利息的顺序在普通股股东之前,清偿顺序则与未来可能发行的与本次资本补充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在赎回上,发行方案显示,赎回权为哈尔滨银行所有,并以取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为前提。若要行使本次资本补充债券赎回权,哈尔滨银行需符合以下两项要求之一:一是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并且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二是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监管资本要求。 设立两大强制减记触发条件 哈尔滨银行在发行方案中还设立了强制减记触发条件,除了此前常见的二级资本工具减记触发事件外,还涉及到了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指标。 发行方案显示,当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时,该行有权在无需获得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自触发事件发生日次日起,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按照总金额不可撤销的全额或部分减记本金(任何尚未支付的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并使本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5.125%以上。在部分减记情形下,本次资本补充债券按同比例、以同等条件减记。当本次资本补充债券减记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此外,当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该行有权在无需获得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按照总金额全额减记。当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全额减记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其中,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1)中国银监会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减记,本公司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公司将无法生存。 发行方案提到,为满足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合格标准的监管要求,该行有权部分或全部取消本次资本补充债券的利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同时,如该行部分或全部取消本次资本补充债券的利息,自取消本次资本补充债券的利息生效日起,直至恢复全额支付利息前,该行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