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网消息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临汾监管分局日前对汾西县亿通村镇银行及该行董事长王志林、行长王晋平进行行政处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违规发放单一客户超比例贷款、未经审批擅自变更注册资本。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七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行政处罚决定:1.给予汾西县亿通村镇银行罚款80万元(其中,因违规变相发放单一客户超比例贷款,给予罚款30万元;因未经审批擅自变更注册资本,给予罚款50万元);2.给予汾西县亿通村镇银行董事长王志林警告并罚款5万元;3.给予汾西县亿通村镇银行行长王晋平警告并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