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 近日,深圳市金融办印发《深圳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表示深圳市将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在深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鼓励条件成熟的银行在深设立小微企业信贷子公司。 同时,《方案》还提出,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设备投入与技术改造的融资需求。支持符合准入条件的出资人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与各类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等开展合作,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 在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上,《方案》表示,深圳市将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推出针对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特殊群体以及各类双创群体的小额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权利抵(质)押信贷创新业务。 在新兴信息技术及互联网手段运用上,《方案》提出,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打造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进一步构筑电子支付渠道与固定网点相互补充的业务渠道体系,加快以电子银行和自助设备补充、替代固定网点的进度。推广保险移动展业,提高特殊群体金融服务可得性。大力发展网络支付机构服务电子商务发展,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支付服务。运用新兴信息技术及互联网手段融资缓解小微企业、各类低收入人群的融资难问题。引导、规范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平台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支持服务。引导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规范开展业务。 自今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以来,监管层三次喊话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5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大型商业银行2017年内要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设立;5月26日银监会公布《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6月9日,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工行实地督察普惠金融特别是小微金融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时重申,大型银行要在今年内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的设立,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下放信贷审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