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如何做好反洗钱工作:记四川隆昌农商行
如卿    2017-12-21 17:20:32    金融APP  阅读 12548

随着现代金融业务快速发展,非面对面业务是未来金融业务发展的必然趋势,客户身份识别的技术保障手段应当适应金融业务的发展变化,在保障快捷支付的同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近年来,我国反洗钱形势日益复杂,洗钱活动在农村地区有所增加,这对风控体系相对薄弱的农村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反洗钱工作上,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在新常态下,笔者以四川隆昌农商银行为例,粗浅谈谈关于做好反洗钱工作的一些思考。 隆昌农商银行反洗钱工作的现状 隆昌农商银行由隆昌县联社改制而成,2016年6月23日正式挂牌成立,目前全辖在岗员工340人,下设10个部门及41个支行、分理处,近68%的营业网点为乡镇网点。 隆昌农商银行成立后,设立了以总行董事长为组长,行长、监事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网点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各网点也相应成立了反洗钱工作小组,明确了反洗钱工作的部门职责。结合省联社相关制度先后制定了《反洗钱工作管理实施细则》《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操作规程》《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办法,细化了反洗钱的基础工作,规范了基本操作规章。全辖反洗钱专兼职人员现有84人取得反洗钱岗位准入培训证书人员23人。 今年隆昌农商银行已开展反洗钱业务的培训2次,培训对象为各网点负责人、会计主管、临柜人员。同时,为扩大反洗钱工作宣传面,该行还开展了禁毒、校园贷、金融知识下乡为内容的多次为反洗钱宣传活动,并在上半年开展了1次反洗钱业务的现场检查,检查面达100%。该行共有59万余户客户,评定为关注客户17户。上半年共报送大额交易25147笔,金额150.87亿元,报送可疑交易10笔,金额823万元;下半年7月至9月份按照3号令新要求,报送大额交易77215笔,金额107.45亿元,报送可疑交易1笔,金额44.40万元。

目前隆昌农商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面临的挑战 1. 未真正做到了解客户的要求 客户身份识别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基础工作,无法有效全面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可疑交易的分析、识别就无从谈起,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也无实际意义。 一是基层工作人员获取客户资料受限。在日常工作中,前台柜员受时间、地点、业务所限,只是被动接收客户提供的资料信息。对个人客户只是通过居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进行客户身份真实性确认;对单位客户,往往仅限于审查资料的合规性。前台柜员获取客户信息来源较为单一,通常在柜面询问客户进行登记,对职业、客户的实际控制人、资金来源、开户真实目的等信息真实性无法核实。 二是鉴别证照能力有待提高。在办理开户时,如客户持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开户,如军人、武装警察的身份证件、户口簿、护照、港澳通行证等证明文件,柜面人员缺乏识别真伪的技术和手段。 三是无法识别部分业务中的代理行为。在实际工作中,代理人在办理不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业务时,存在代理人签账户户名的情况,而一线工作人员无法识别代理行为,掩盖了代理关系信息。 四是对存量客户的身份识别收集信息较难。2006年国家正式颁布了反洗钱法,反洗钱的各项工作进入正轨,虽然之前人行相关文件对存量账户的实名制进行完善,但对之前开立各类账户的并未按反洗钱法要求对客户的职业、经济实力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使得客户发生交易异常后,无法结合其背景资料进行可疑排除。如各类大量粮食补贴批量开立的账户,在开立账户后本人长年外出,所在村社干部也无法准确知道其从事的职业,其信息只能通过其电话沟通了解,无法知道其真实性。 五是非面对面业务的客户身份持续识别能力需加强。目前非面对面业务的出现,开辟了新的交易处理、产品营销模式和客户服务方式,是金融机构适应市场变化、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和客户忠诚度的重要途径。客户开通非面对业务时的身份识别工作与办理开户业务识别工作相仿,而后业务持续使用期间其客户身份、帐户实际控制人、登记人是否变化,由于是非面对面的业务,则无法有效识别。 2. 反洗钱操作人员专业知识有待加强 由于历史原因,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反洗钱素养还有待提高。近年来,隆昌农商银行虽陆续招收了一批大学生,但反洗钱能力还总体偏低。 一是员工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对反洗钱相关操作流程及法规学习不够,尤其是对可疑交易类型和识别点掌握不够,难以提出有价值的可疑交易报告。 二是部分基层网点管理人员将主要精力用在抓各项指标的完成,对员工的反洗钱培训,培训记录多半是事后补记,客观上造成了一线操作人员反洗钱知识比较欠缺。 三是缺乏反洗钱的专业人才,对本地区主要犯罪类型的洗钱风险缺乏针对性的研判,也就无法对新出现的热点洗钱类型进行分析。在3号令实施后,未能通过收集、统计、分析当地上游犯罪案例,完善系统指标,提高监测犯罪活动的有效性。 3. 各类系统功能需进一步完善 一是身份证件到期前客户系统不能及时提示客户更新信息。按照客户身份持续识别中制度要求应动态关注客户的身份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即使客户没有来柜台办理业务,也应对其身份信息资料进行审查。目前,隆昌农商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对在半年内在柜台办理业务的客户,系统能自动弹出提示信息,由办理柜员提示客户补充更新信息,证件到期后不能办理相关业务,而对于半年内未到柜台办理业务的客户则没有提示。 二是身份证件重复登记留存。在办理需登记客户基本信息的业务,未能实现数据共享,在办理每一笔业务时,仍然在相关凭证登记,这不利于反洗钱工作效率提高,造成人员资源浪费。 4. 可疑交易报告质量有待提高 目前,隆昌农商银行可疑交易报告分析理由过于简单,不能形成高质量的可疑交易报告。一是对系统筛选出的可疑交易记录,分析人员未结合已掌握的客户身份信息特征,对交易记录进行有效分析。二是基层反洗钱人员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12类可疑交易类型的识别点未能熟练掌握,对交易记录不能对照识别点进行认真甄别,难以形成高质量的可疑报告。高质量的可疑交易报告是金融机构认真履行反洗钱工作的一种有效体现,除结合本地区犯罪特点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模型外,还需要反洗钱工作人员勤勉尽责,建立健全总行内部信息共享数据库,这些对于该行将面临巨大的挑战。

3号令执行方面存在的困难 人民银行于2016年12月28日发布了修订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简称“3号令”),并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3号令在规章层面明确了金融机构切实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新要求,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监测分析水平的提高,有助于金融机构提高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有效性。同时,也对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从隆昌农商银行执行实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可疑交易系统抽取数据信息不全问题。3号令实施后,省联社按照制度要求,自主研发了交易监测模型,但出现了制定部分监测模型数据不全的问题,这不利于可疑交易进行全面剖析。例如,集中报送系统中,提出疑似套现的可疑POS交易对手。系统导出的交易对手部分为内部帐户转入收款人,而转入内部账户的交易对手、交易时间则未导出。由于信息不全,反洗钱工作人员不能全面分析,可能会得出偏差性结论。 二是按照3号令第十八条规定,要求“应对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开展实时监测,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资金或者其他资产与名单相关的,应向相关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目前,隆昌农商银行获取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人员名单信息少、渠道有限,不能对名单进行有效监控。 三是3号令的可疑交易报告的时间规定,不利于打击犯罪。3号令第十五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在本机构可疑报告内部操作规程确认为可疑交易后,及时以电子方式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这一规定重点是需要内部确认后进行上报,虽然能使金融机构有充分的时间去调查,分析、确认,但是有时候由于金融机构内部始终未确认,不能形成可疑交易报告上报,这就给犯罪嫌疑人转移资金提供了充足的时间,不利于有效的打击犯罪。 对反洗钱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 进一步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一是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方面,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做好尽职调查,应当充分利用内部资源共享的优势,获得尽可能完整、全面的客户身份信息、办理各类业务的交易信息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全面了解客户的身份、职业、交易的目的和性质,客户的实际控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各个业务条线有机整合起来,为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提供真实依据。如柜面采集了客户的基本信息后,对有贷款的客户通过信贷部门调查的信息进行比对,对无贷款需求可以的客户则提交信贷们进行外出调查。 二是完善对居民身份证以外其他证件的核查功能和渠道,提高其他证件真实性的鉴别能力和应急能力。当前农村金融机构核对客户身份信息真实性的途径十分有限,只能通过接入人民银行的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核对居民身份证的基本信息是否一致,对户口簿、军人、武装警察的身份证件、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其他证件无法通过该系统进行核对。除此之外,也无其他渠道进行核实。因此,相关管理其他证件的机构可考虑将上述证件接入公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以便银行在办理业务时能够及时核对客户身份信息。同时,可考虑多开发另一种备用核查途径,以备公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发生故障时使用。另可对有稳定职业的居民,增加职业、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 三是加强反洗钱的宣传教育、培养反洗钱责任意识。农村金融机构应结合各类宣传活动,将反洗钱宣传列为重点,借助各种媒体渠道进行讲解。内容要从借用本人证件、账户以及不诚实提供个人信息资料对自身的危害方面入手,深入偏远山区,达到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反洗钱工作的认知、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预防、报告、查处、打击洗钱行为的反洗钱合力。 四是强化对非面对面客户身份识别的措施。非面对面金融业务目前做为犯罪嫌疑人常用划转资金的途径,必须强化客户身份识别,在建立业务关系时,要充分利用与客户面对面的机会,采取各种可行的措施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同时强化客户身份识别责任制度,明确业务的各环节的识别内容和责任。持续了解客户交易行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查,将洗钱行为处置在萌芽状态。随着现代金融业务快速发展,非面对面业务是未来金融业务发展的必然趋势,客户身份识别的技术保障手段应当适应金融业务的发展变化,在保障快捷支付的同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2. 加强反洗钱人才培养,提升反洗钱队伍素质 要借鉴国外经验,总结我国目前的涉黑、涉毒、贪污腐化案例中的洗钱经验教训。从实际出发,重点研究反洗钱工作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收集、分析当地上游犯罪案例,导入适应本地区犯罪特点的监测指标。通过开展系列培训计划,采取案例分析、讲座等各种形式进行反洗钱培训,以点带面,丰富和提高基层网点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和技能。通过建立反洗钱人才库,培养收纳一批具有专业技能的反洗钱业务骨干,以此保障反洗钱队伍稳定,确保反洗钱工作的取得实效。 3.及时提出需求,完善各项功能 一是通过对开户时两年内到期身份证件建立手工登记簿方式,到期前通过柜员电话或柜面通知客户身份证件到期需更新的事项,建议上级部门在反洗钱系统中探索开发对客户信息到期进行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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