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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网讯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日前对三菱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进行行政处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向监管部门提供资料不实;(二)通过行长异例审批违规开展业务;(三)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不合规;(四)未落实受托支付要求;(五)隐藏不良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二)《支付结算办法》第九十二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五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三)《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四)《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五)《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