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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贫在当前扶贫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过去,农民贷款难、贷款贵,享受到的金融服务比较少,农业保险需求也很大。针对这些问题,近几年来,金融机构积极推动相关金融产品与服务走入贫困地区与贫困人群,效果明显。 在3月7日下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记者会上,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表示,脱贫攻坚战启动以来,金融扶贫开拓了一片新天地,成为一大亮点。“以前扶贫主要靠财政资金,尤其是中央资金,现在金融资金都上来了,社会资金也上来了。” 据刘永富介绍,目前市场上的三类金融扶贫产品都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一是小额扶贫信贷。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需求,不少银行向农户发放5万元以下、三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的贷款,这类贷款按基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全额贴息。自2014年年底出台相关政策后,目前小额扶贫信贷已累计放贷4300多亿元,惠及1100多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也就是说,33%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到了这一金融服务。 二是扶贫再贷款。2016年3月,人民银行公告称,决定设立扶贫再贷款,专项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为其提供成本较低、期限较长的资金来源。这类金融产品主要是支持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龙头企业,现已放贷1600多亿元。 三是金融债。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发行了3500亿元以上金融债,支持易地扶贫搬迁。 “财政的钱不能乱用,金融的钱也不能乱用。”刘永富强调,贷款需要还,还要防范金融风险。对于小额扶贫信贷,必须用于生产性项目,不能用于生活支出。 值得关注的是,为更好发挥金融支持脱贫攻坚的力量。今年1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要求金融部门坚持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深度贫困地区、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设深度贫困地区,2020年以前,深度贫困地区贷款增速每年高于所在省(区、市)贷款平均增速,为深度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重要支撑。 此外,金融机构还在不断创新贫困地区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模式。例如邮储银行就积极对接国家重点扶贫项目,为参与扶贫项目的贫困户设计专项信贷产品。同时还探索推出“产业引领+能人带动+金融帮扶”“金融+电商”“银政合作”“智力+资金”等多种扶贫模式。 刘永富认为,下一步,金融还要继续在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作用,按照中央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个攻坚战的要求,对于打着脱贫攻坚的旗号扩大政府债务的问题,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