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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网讯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日前对中国农业银行合肥蜀山区支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举行行政处罚。 中国农业银行合肥蜀山区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违反固定资产支付与管理规定,行政处罚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罚款三十万元人民币。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流动资金贷款部分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 行政处罚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罚款二十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