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对我国消费金融发展的模式分析
CFN    2018-06-23 01:25:10    金融APP  阅读 18688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区域金融发展报告 图片来源:中国金融网/图片银行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逐步推进、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消费观念不断转变以及金融创新加 快发展,消费金融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除传统商业银行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外,互联网小贷公司、 新兴电子商务企业等机构,也纷纷进入消费金融市场,积极创新模式、拓展业务。消费金融在快速发展 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潜在风险需要密切关注。下一步,应加强对消费金融业务的规范化管理,稳 步推进消费金融健康发展。 一、我国消费金融的发展现状 本专题研究的消费金融范畴,既包括传统商业银行向消费者发放的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信用 卡和其他贷款等,以及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向消费者提供的家装贷、购物分期等,也包括新兴的互联网消 费金融,其往往基于网上购物等消费场景,为消费者提供线上购物分期服务。 国外发展经验表明,消费金融发展应与居民的消费能力、收入水平相匹配。一方面,消费金融与居 民消费之间可以相互促进、相互发展。消费金融的创新和发展能够带动居民消费需求增长,居民消费为 金融机构零售业务发展提供了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消费金融的过度和无序发展,也有可能潜藏较大风 险。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 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充分表明居民对于消费升级的需求正在增加。 在此背景下,积极稳妥推动消费金融发展,对于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持续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经济 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国消费金融发展较快,并呈现出如下特点: (一)交易规模快速增长。一方面,传统商业银行主导的消费信贷快速增长。截至 2017 年末,我 国金融机构消费贷款余额达 31.5 万亿元,是 2012 年末的 3 倍,年均增长率约为 24.7%。信用卡发卡量 和贷款余额持续增长。2012 年至 2017 年,我国信用卡发行量从 3.3 亿张增至 5.9 亿张,信用卡贷款余 额从 1.1 万亿元增至 5.6 万亿元。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主导的新兴消费金融快速发展。2013 年以来,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各类金融科技的助推,新兴消费金融在降低交易费用的同时扩张业务规模。Wind 数据 显示,2013 年到 2016 年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交易规模从 60 亿元增长到 4367 亿元。 (二)市场主体不断丰富。从服务供给方看,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各类市 场主体共同拓展消费金融市场,特别是部分电商平台、分期购物平台等机构,依托独特的业务场景推出 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部分机构依托网络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经营。从服务对象看,大学生、职场新人、 三四线城市居民以及农村人口逐渐成为消费金融的目标客户群,并呈现出年轻化、互联网化、低收入化 的趋势。 (三)业务模式多元化、场景化。按运作模式,可以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类,线上模式注重利用购物 和社交场景切入消费金融市场,以大数据技术驱动业务发展;线下模式注重依靠线下地推团队和经营网 点占有市场,与各类线下超市、连锁店等合作,开展线下分期业务。按有无消费场景,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纯网络借贷业务,此类业务不涉及具体的消费场景、借款期限较短,但总体贷款利率较高;第 二类是结合具体的消费场景而提供的消费金融服务。当前已有的服务模式涵盖了 3C 数码产品、租房、 家装、教育、医疗、旅游等居民消费支出的大部分领域,各类消费金融产品层出不穷,许多业务模式和 服务领域已经走在全球前列。 (四)信贷风控智能化管理。随着科技进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和新兴消费金融机构越来越重视 应用“技术+数据”进行风险管理,改变了传统以人为主的风控模式,更多借助于全面多纬度的数据、 通过模型自动甄别分析、实时计算结果,提升量化风险评估能力、提高风险管理的时效性。如有的银行 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风控平台,建设了“准入-授信-反欺诈-贷后监控预警-贷后催收”的全流程贷款管 理体系,推出了基于特定消费情景的信贷产品,有的新兴消费金融机构通过机器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 结合用户在网上的消费、理财等数据,深入刻画客户特征、洞察客户需求和识别客户风险。

二、我国消费金融发展的模式分析 由于掌握着庞大的客户资源、储蓄卡和信用卡等账户体系以及具有资金成本优势,商业银行一直是 我国消费金融的主力军;随着消费场景的复杂化、分期贷款小额分散化,消费金融行业对金融科技和智 能风控的要求越来越高,互联网消费金融快速发展。当前,传统消费金融和新兴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在差 异化发展的同时,正呈现出融合发展的趋势。 (一)传统金融机构积极发力消费金融业务 1.商业银行。依托稳定、低成本的资金优势,商业银行在消费金融领域占据优势地位,其业务模式 主要为抵押贷款(房贷和车贷)、纯信用贷款(一次授信,循环使用)和信用卡。近年来主要通过三种 方式切入新兴消费市场。一是控股或参股消费金融公司。目前,25 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20,有 20 余 家是由银行作为主要发起人或参股的,银行主导的态势明显。二是创新消费金融产品和自主构建电商平 台。如有些银行开发了可用理财产品质押申请消费贷款的产品,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消费贷款的 模式,还有部分银行自主构建电商平台,积极参与网络消费生态建设。三是与电商平台开展业务合作。 如有些银行与大型互联网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共同推进线上、线下的消费金融业务发展。 2.消费金融公司。目前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及股东由首批的银行系为主,逐步拓展到家电制 造业、零售百货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业务范围覆盖了家装、租房、教育、旅游、助学、网上零售等领 域,同时有着相对独立的风控体系和信用评估体系,探索出有别于商业银行的业务模式和功能定位。具 体而言,其商业模式可以分为三类:以线下渠道为主的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程度较高的消费金融公司; 将线下业务与互联网相结合的消费金融公司。随着行业竞争加剧,商业模式之间开始融合发展,如某些消费金融公司与零售商合作,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推广线上分期和贷款业务。

(二)大量互联网机构参与消费金融发展 1.互联网小贷公司。近年来,众多拥有小贷牌照和网络小贷牌照的公司成为消费金融市场主体之一, 自 2011 年起,蚂蚁金服、百度、京东金融、苏宁金融等多家科技公司均成立了小贷公司,并持有网络 小贷牌照,为个人消费者、小微企业和农户提供消费金融服务。 2.电子商务企业。电商平台天然与现金流、物流、数据流紧密相连,具有发展消费金融的有利条件。 一方面,电商平台拥有庞大的客户群以及多年积累的大数据资源,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电商平台可以 基于大数据风控模型,以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精度度量消费者的风险水平;另一方面,与其他消费金融产 品相比,电商平台推出的消费金融产品可以更为快捷的切入到消费场景中,提升消费者粘性,成为其消 费生态建设的有效补充。 3.其他互联网机构。一是分期购物平台。与电商平台不同,分期购物平台通常不直接提供商品和服 务,而是将电商消费数据作为其授信和风控的基础,并代替消费者将资金支付给商品服务的提供者,随 后消费者需要向分期购物平台按期偿还。目前,分期购物平台主要针对传统金融机构没有触及的消费群 体,特别是大学生等无信用卡群体,通过与知名购物网站或线下购物中心合作,向消费者提供线上线下 分期购物或者小额取现服务。二是垂直细分平台。近年来,一些房产、汽车、旅游等行业的龙头企业, 也纷纷利用自身在特定领域的交易优势和获客优势,积极试水互联网消费金融。三是 P2P 网贷平台。当 前我国涉足互联网消费金融的 P2P 平台,一般是为有固定收入的白领阶层提供线上消费信贷。 三、推动我国消费金融规范发展的建议 消费金融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潜在风险需要密切关注。一是消费金融风险控制还 处于研究探索阶段,部分消费金融机构成立时间较短,技术和人力资本不足,没有经历过完整的经济周 期,对无抵押无担保的消费信贷资产的风险管理能力不足。二是金融机构的消费金融业务中住房贷款占 比偏高,部分消费贷款的流向难以有效管控。三是部分消费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够重视,未能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个人信息不当使用以及个人隐私泄露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新兴机构消费金融业务游 离在现有的金融监管框架之外,出现了利率过高、暴力催收等不合规经营方式,对行业发展造成了一定 的负面冲击。四是个别消费金融机构过度宣传超前消费观念,利用消费者的攀比心理,甚至采取虚假宣 传、隐瞒实际资费等手段,诱导部分消费者尤其是缺乏金融知识和社会阅历的年轻人过度借贷,给消费 者本人、家庭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针对消费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17 年以来,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出台多项政策文件,加强消费贷业务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 构参与、投资“现金贷”业务相关产品,并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P2P 等领域加大整治力 度,提出限制杠杆率等具体要求,当前市场环境已经得到有效改善。下一步,应平衡好监管与发展的关 系,促进消费金融规范发展。 (一)坚持消费行为真实合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坚持消费行为的真实性审查,杜绝以虚假方式 套取资金并流入其他领域。各金融机构应对大额消费贷款的流向进行排查,严格防范消费贷款资金违规 流入房地产等其他市场。应注重消费金融发展的节奏和速度,进一步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降低风 险隐患。 (二)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用收集、分析评价和监督体系,进一步 扩大信用信息覆盖面,加快互联网消费金融信息纳入征信体系的步伐,建立全覆盖的个人征信体系,实 现个人征信信息的全面征集和使用。 (三)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应结合实际建立金融管理部门间的协调 处理机制,建立健全金融消费纠纷重大事件应急机制,共同维护好金融消费者权益和金融稳定。加强金 融知识宣传教育,增强金融消费者对现代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和相应风险的识别和了解,增强金融消费 者权益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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