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发表题为《正确看待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署名文章表示,要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工作部署,坚定“四个自信”,积极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强金融体系的国际竞争力,推动新时代金融业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徐忠认为,当前坚持金融业对外开放是开创我国改革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一环。下一步,应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方向不动摇,明确金融业对外开放并不代表一放了之,而是在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加强金融监管、提高金融市场透明度的前提下稳步有序开放,形成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良性格局。 第一,以三大原则为导向,抓紧制定金融业开放时间表和路线图。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基本原则应包括以下三点:金融业作为竞争性行业,应遵循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金融业对外开放须与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相互配合,共同推进;金融业开放须与防范金融风险并重,金融开放程度要与金融监管能力相匹配。未来,将以三大原则为导向,协同推进扩大金融业开放、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和提升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三驾马车”。一是继续放宽市场准入,按照内外资一视同仁原则,进一步放宽对外资持股比例、业务范围、股东资质等方面限制。二是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丰富外汇市场投资者结构,提升人民币汇率弹性和灵活性。三是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开放,提高人民币可自由使用程度,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开放。 第二,在对外开放过程中逐步解决中国金融市场的结构性问题。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相比,中国金融市场还存在显著的结构性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直接融资比重过低;二是影子银行挤压债券市场;三是债券市场自身的结构有待改善;四是股权融资不足,投资者以散户为主;五是衍生品发展不够。未来,应继续尊重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和惯例,在开放和完善金融监管框架的基础上,深化国内金融市场改革,实现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股权融资与债务融资、基础产品与衍生品协调发展,建设形成与大国开放经济地位相适应、种类齐全、结构合理、服务高效、安全稳健、更具包容性和竞争性、支持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 第三,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建立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更好保障国家金融安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化了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未来要继续健全针对外债和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进一步提高可兑换条件下的风险管理水平。此外,还可效仿欧美的做法,在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建立并完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保障我国国家安全正当权益。 第四,完善金融内外部制度环境,为金融业改革开放创造更好的条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厘清“三会一层”的边界和责任,强化内部激励约束,理顺政府部门、监管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管理边界。逐步缩短金融业负面清单,以审慎监管代替准入限制,激发外资参与我国金融市场建设的积极性,提升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加快完善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完善金融企业财务制度。加强金融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关注对境内投资者在境外投资的保护,探索构建涉外投资者保护体系。补齐制度短板,推动会计、审计、税收、法律等制度建设,打造开放、包容、与国际接轨的金融市场。 徐忠表示,从前期改革历程来看,对外开放并没有给中国金融业带来系统性负面冲击,反而推动了整个金融体系的发展与进步。中国金融业目前主要问题是对外开放水平不足,而不是对外开放过度。 此外,他认为,当前一些错误认识主要是源于缺少“四个自信”,本质上是对前期改革开放成绩的变相否定。从前期改革实践来看,我国金融市场体现出渐进式改革探索的特征。随着相关配套改革的推进,才开始推动金融市场的全面深入开放。同样,对于外资股比限制有所放宽但并非是一放到底,监管方面也没有过度宽松,而是与民资、国资一视同仁。近年来,有关关联交易、股东资质、宏观审慎等方面的要求也进一步增强,但这些变化是与现行监管改革相关联的,是对包括外资、民资、国资等在内所有资本的监管安排,并非仅仅针对外资。